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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120(第4页)

“这样最好不过。”乌苍勉强扯了扯唇角。

“我们走吧。”

“不看了吗?”余水仙还有点意犹未尽,想看后续。

文若娴既然知道邓青是妖还要跟他在一起,甚至还说服她爹把人交给邓青,这么一出奇幻大戏,不看到结尾算什么。

“不论结局如何,邓青都回不来了,除非文若娴想跟江家过不去,不然……”乌苍摇摇头,心情显然不如刚开始高涨。

余水仙心里存疑,也没在这时候询问,张望了眼还被文若娴缠着要说法要他把邓青还回来的倒霉江别冠,幸灾乐祸地弯了弯唇。

“那我们走吧。”

第113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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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后续余水仙是在早上客栈大厅吃早饭的时候听说的。

邓青是盏灯妖,但就因为是莲花灯化形成人,所以他从未伤害过人类,反而还给乌山小镇带来良好的经济影响。

如果没有邓青,乌山小镇的灯展不会办的如此繁华盛大,也不会扩大到两个镇子,紧密到每月一办。

邓青出品的手工灯往往都能卖出高价,价高则名扬,每个月灯展这一天,乌山小镇都会涌入比平日多数倍的人流,从而带动更多摊贩、客栈、酒楼的营收。

说夸张点,邓青这只妖不但没有为祸苍生,反而造福了部分人类,因此,大家提到邓青的死时不禁有几分唏嘘和惋惜。

邓青跟文若娴的结识也是极具戏剧狗血,无非就是英雄救美的那一套,有点插曲的是,绑匪是文若娴自个儿花钱买来的,就是为了从她父亲的掌控下逃出来。

县令希望她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,窝在闺房乖乖待嫁,平日不是女红就是女德,试图将文若娴培养成跟她名字一样的贤淑姑娘。

但文若娴骨子里就是叛逆的,张扬的,活泼好动的,被压抑天性的这些年来,她过得太痛苦,所以在她十六岁生辰日那夜,她送给自己一份礼物——找人把自己从县令府衙绑出去。

邓青不知内里救下了她,听她说要报恩,要以身相许,要时刻跟在他左右,邓青推拒不过,只能坦白自己是妖。

在当下这个时代背景,人妖不共戴天,势不两立,水火不容,邓青以为自己坦白身份可以打消文若娴跟着他的主意,可这偏偏让文若娴更想跟着他。

【你会吃我吗?】

【不会,我是灯,不吃人,只吃油。】

【那我跟着你,又不会死,我怕什么。】

文若娴就靠着自己的厚脸皮粘着邓青,两人朝夕相处,日久生情,终于,县令的人找了过来,说要带文若娴回家嫁人。

可文若娴已经跟邓青私定终身,为此她还跟她父亲大闹了一场。

邓青因此下山出面,答应县令的三个条件,就为能明媒正娶文若娴。

他们离幸福就差一步,只要昨晚过后,他们就能名正言顺在一起。

文若娴,将会是邓青名正言顺的妻子。

邓青的身份县令也知道,但到底是疼女儿,也看出了邓青品性不错,是个值得托付的妖,所以他松口了,也已经做好嫁女儿的准备。

谁知道,捉妖师江别冠会在这种时候出现,二话不说就将邓青打回原形,再无化人的可能。

文若娴那晚哭得宛若深渊厉鬼,旁人现在提起来都忍不住抖上一抖,既是害怕,也为怜悯。

“那江别冠现在人呢?”有人这么问,余水仙立马竖高了耳朵去听。

那人也有点幸灾乐祸:“被文小姐拉着不让走呢,还让县令大人把人关了起来,罪名就是草菅人命。”

余水仙没忍住,噗的一下笑了起来,乌林眉头一皱,默默向一边挪了挪。

“少爷,这江别冠可是江家人,他被冤入狱,咱们是不是要帮他一把?”

乌苍还没表态,余水仙先嗤笑出声:“他自己不分青红皂白杀了文小姐的未婚夫,怎么就冤枉了。”

“区区一只妖。”乌林表情轻蔑,余水仙这只正宗鸟妖还没什么感觉,乌苍先冷下了脸。

“不论邓青是人是妖,江兄如此行径就是不妥,文大人不会把他怎么样,我们无需操心。”乌苍说着就放下了碗筷,像是没胃口再继续吃。

“我先回房收拾东西。”

乌苍一走,余水仙自然不会留下,也急忙跟了上去,乌林就这么被丢下,一脸不明所以的迷茫。

“乌苍,乌苍,你怎么了,看你好像不是很高兴的样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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